发票清单盖发票专用章。
一、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需要一致
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需要一致。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等;
2、对复核人无具体规定,建议填写,不填写不影响发票使用;
3、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如实填开,可以为同一人。
另外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二、发票盖两个章可以吗
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抬头个人如何写
发票抬头个人可以写“个人”两字,也可以写客户本人的名字。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