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别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1.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3.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
法律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二、没有房屋产权证是否能抵押房屋
不能。抵押时必须出具产权证。因为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农村房产证的颁布有什么意义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不仅是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更能赋予广大农民群众更多财产权利。农村房屋有了产权之后,就具有了价值。有的地方的农村的房屋,可以申请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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