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确实需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2)需相关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批准文件;3)建设管线、杆线不会影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及使用。
二、办理材料
原件核对,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机关自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万山区公共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职权委托合同》(2017年)
珠海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职权委托合同委托机关: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受托机关:万山海洋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职权:核准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2017年)
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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