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的延期交付房屋的具体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各种紧急情况,从而导致项目未能如期竣工;
其次可能是因为缺乏必要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使得工程无法顺利启动;
再次则可能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停滞现象;
最后还可能包括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影响房屋交付时间的重要因素。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