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离婚时通话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离婚时通话记录能作为证据的,但能否被采信则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而且能否离婚还需要结合其他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分居两年的证据怎么提供
分居两年的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分居约定的材料;
2.异地居住证、租赁合同;
3.邻居、亲属等人员的证人证言;
4.其他证据。
三、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处理
分居后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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