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因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
1.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确保设备的硬件不违反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商场、银行或者政府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在通道上安装的玻璃门未设置警示标志,致使顾客通过时撞在门上造成伤害,上述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人应当确保提供的是安全的消费、活动环境,服务标准确定化并履行了必要的提示说明和协助义务。
3.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由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包括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须承担责任。实则强调的就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4.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对他人收到侵害时应当积极制止,并积极协助防止受保护人受损害。
三、如何确定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呢
1.相关法律法规的强行性或倡导性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所规定的各类标准;
2.双方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如宾馆承诺24小时保安巡视、呼叫后电梯工3分钟内到场等;
3.一个处于同种情形的正常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达到的标准,如在发生某些意外事件时及时告知并协助受害人等;
4.社会大众的一般观念,这对于确定义务人是否负有以及负有何种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全文7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