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法律认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基于自愿,且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亲自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予以登记。
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情形
于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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