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和解了 还会被检察院起诉吗?
1、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因素予以考虑。按以下情形处理:
(1)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2)对于依法应当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二条
二、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1、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2、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对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三、刑事和解之后还会被起诉吗
1、法律规定,一般刑事和解之后是不能再起诉的。和解协议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原则上签字即生效,案件争议在协议生效时消灭,自然也就不存在起诉情况了。但是和解协议有失公平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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