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全国有5个省份规划今年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9个省份规划明年启动省级统筹,已出台省级统筹办法的地区也在抓紧贯彻落实中,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均在积极规划落实,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明确了省级统筹标准。所谓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由省一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的制度,在省一级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调剂费用,并统一计算基数与缴费比例。
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力争两年内基本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计划2009年底在全国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3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
据了解,2006至2007年,湖南、西藏、江西、河南4省份和新疆兵团相继出台了省级统筹办法。海南、安徽、湖北、河北、山西5省份规划今年启动省级统筹。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内蒙古自治区、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山东9省份规划明年启动省级统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两年内将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从而为省际转移打好基础,为彻底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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