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死刑犯怀孕免死吗
1、女死刑犯怀孕免死。被判处死刑的刑犯如果被发现正在怀孕,是不执行死刑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改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执行死刑有哪些程序
1、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5、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6、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7、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公开宣判女死刑犯之后何时执行?
公开死刑宣判被宣判完毕之后,7天时间执行。但需要明白的是,如果此前进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的话,那么可能时间上来说是比较长的主要还是因为它需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审理。
当然如果说这个死刑案件的话,它是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的,那么还需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审理,在相关的法院都已经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一个死刑具体的执行。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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