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即共122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无责任的话,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即共12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伤残赔偿、还包括受害者一方因伤或者残疾乃至死亡这期间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的损失。
死亡情况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伤残情况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在死亡伤残赔偿金之列。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一、机动车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吗?
交强险是指赔偿给受害人不赔偿给自己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即在发生事故后赔偿的是根据责任划分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如对方全责,则交强险即不赔对方也不赔自己,而是由对方的保险进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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