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投了保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金额明细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付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有责是2000元,无责是400元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赔偿自己车损吗
交强险是不能赔自己损失的。
交强险赔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五条对受害人有明确定义: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所以全责交强险理赔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自己的损失交强险是不能够进行赔偿的。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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