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景洪市北片区、中心城区、江北片区、嘎栋片区部分地块(景洪西路至原景洪镇至二分场、一分场老路以东),景洪市曼弄枫片区。区片补偿标准:95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片区范围外至土地局确定的山地和坝区范围线内,包括嘎洒片区规划范围,嘎栋片区包括(曼-令、曼-柳、曼贺勐、曼*罕、曼列、曼回索)。区片补偿标准:6230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Ⅱ片区的坝区范围线以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5451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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