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必须约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约定合同履行地必须是书面约定。如果双方不约定的话,按照法定,一般在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履行地纠纷如何起诉
1.要准备起诉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
2.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或等候法院通知再缴费。
3.该案会通过正常的工作流程分配到承办法官手里,由承办法官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以及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
三、合同签约地会是履行地吗
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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