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哪些方面的公积金提取?
时间:2023-07-06 08:05:32 2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提取公积金的影响包括:

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3、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

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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