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租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诸多事项之一便在于确保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在终止租赁关系时,能够维持在接近于租赁期间的原始状态。倘若在此过程中有任何设施设备发生了破损或损毁等现象,则承租人必须负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规定在合同期满之前的三十天内向出租方发送书面通知,以明确告知即将进行的到期退租事宜。
最后,在整个退租流程中,还需要对其他相关事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全文3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