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
一、新房的交房流程有哪些?
交付新房的流程如下: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
商品房交房时一定要确认开发商已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在交房时一定要写验收表,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填在验收表上,让开发商及时改进。而且在交房时开发商需要同时交付买受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样房子的质量也会相应有保证。如果房子交付后,发现主体结构不合格,请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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