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不服法院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求来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全文2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