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乃是依据于合同约定、侵权行为的事实发生、无因管理的善意行为、不当得利的违法之所在以及法律的其他明确规定等方面因素,法定权利主体向特定义务人提出强制履行或禁止特定行为的正当权利。
若姑姐频繁借助娘家的力量,不断赊欠并未归还的举动,则存在成为不当得利罪名的可能性。
这通常解释为该他人从没有合法性依据的情况下获取了收益,从而导致其他人蒙受财务上的损失。
假如姑姐的这一行为被证实构成了不当得利,那么受害者(即债权人)有权要求造成损害者(即姑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赔偿损失以及退还所获利益。
在实践中,债权人有权首先尝试与姑姐进行有效的交流,明确表达希望她能返回借款的意愿。
若姑姐依然坚持不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判决姑姐偿还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如有)。
此外,倘若姑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标准,债权人甚至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应负的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鉴于姑姐长期拖欠借款且未能及时归还的这种情况,作为债权人完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文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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