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对不起诉只是某些地方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提出的概念,是对现行司法制度的一种尝试。现行刑事法律中没有这个概念。
相对不起诉,又称作酌情不起诉。
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定为有罪,但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一定时间内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对行为人进行考察。
如考察期内,认为行为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就由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3、相对不起诉在现行法律上最终表现为不起诉,也就是不会进入户籍档案。
一、不起诉决定书代表结案了吗
不起诉决定书不代表结案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15条、第424条、第42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复议,进行审查后,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那么案件还会继续审理,并不会结案。所以不起诉决定书不代表就结案了。
二、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区别
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区别: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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