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取指南
业务须知
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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