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时间:2023-05-18 08:12:53 32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东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二、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一)月缴存额高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提取缴存当月规定比例及额度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二)月缴存额低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三)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三、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3.受托人身份证件

4.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

四、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东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