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下来了七日内执行。死刑复核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二审关于否决终审条件的例外有哪些?
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二、死缓与减刑有区别吗
死缓的并不是都能减刑。
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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