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时间:2023-03-10 21:51:14 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1、案件受理费,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2、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夫妻财产评估费用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标的10万的物品的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十万元的标的,诉讼费需要25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法院起诉收费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按规定交纳其它诉讼费用。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提起反诉之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计算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人民法院通知后的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或者放弃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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