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德运输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2)设置明显标识和相应防护设施;
(3)不得妨碍船舶在港内安全航行。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签名或加盖公章
交验原件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交验原件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霞山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霞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霞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二号楼5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八条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事先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装卸。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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