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受托人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在向委托人交货时代收取代缴税款;委托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按规定抵扣纳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其他纳税环节。
保税货物委托加工申办流程
一、审批流程
接单审单科长审批出单。
以下情况不予审批:
1.五金电镀加工;
2.企业自有加工能力,而委托他人加工的;
3.承接加工单位不属海关监管企业的。
二、所需单证
1.填写《海关保税货物委托加工申请表》一式三联。
2.企业申请报告。
3.企业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4.企业双方的合同手册、进口报关单、清单。
5.企业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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