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风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一、侵犯个人合法权益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保险欺诈人因欺诈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1)、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4)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欺诈行为严重的,应受到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工伤如实告知三年以后还可以理赔吗?
被保险人有病但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现在所患大病与没如实告知的疾病有关的,三年后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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