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材料采购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6:55:07 3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七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1]34号),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全部停止了以天然砂石为原料的砂石生产。这对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恢复植被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非法盗采砂石现象猖獗,严重地影响铁路、桥梁、水资源和防洪安全,同时也加重了大气环境污染。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和环境,打击不法分子的盗采行为,特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建设、施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不得收购无砂石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的盗采砂石料。在采购砂石料时,必须要求销售方出具砂石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将上述证明资料存档备查。

二、根据京建法[2001]134号文件的规定,从2004年11月1日起,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砂石材料实行备案管理。由砂石料的生产单位向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报《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砂石采矿许可证、当地或本市法定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等资料,经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布(网址:WWW.bjjs.gov.cn)。备案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时备案单位填报《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备案延续申报表》,可以延续备案资格。

三、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加大对所辖企业采购砂石料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北京市铁路、桥梁、水资源和防洪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砂石料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意识收购盗采砂石料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批评、制止后仍然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采购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总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材料采购管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材料采购管理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