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询问未成年证人和被害人时一般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者涉及犯罪案件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法律规定在询问、讯问、审判时都应当通知或者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询问未成年证人和被害人时法定代理人到场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条
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n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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