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户搬迁时需要缴纳搬迁费用吗?
时间:2023-07-07 20:15:46 1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的。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房屋拆迁情形是非常多的,拆迁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而有些被拆迁的房屋是出租给承租人,拆迁房屋圣承租人有损失。

房屋租户租房期限未到能退押金吗

房屋租房期限未到能能否退还押金,主要是看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不租房屋的,押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后,一般会退还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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