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女方有严重疾病、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其他原因而不能抚养孩子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商让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的,父亲又有能力抚养的,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其与父母的感情等因素进行判决。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上,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七岁男孩会判给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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