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3-08-11 09:30:44 1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甘肃医保异地报销规定必须按照如下流程操作:

1、准备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

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异地就医手续的有关问题如上所述。基本上分为一下几种情况,临时到外地的在就医后三日内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如果是长期在外地驻守的,需要持相关证明到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等级审批,审批后就可以和其他人没有区别的办理医保就医报销等相关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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