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其中一方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那天起的15天内,到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者可以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进行鉴定。
对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网友咨询:2014年12月25日,我父亲李某摔伤后入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距骨粉碎性骨折,医院为其进行了手术,术后出现了左距骨缺血性坏死。2015年1月,父亲与医院共同委托某医学会为其作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同时明确如果申请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其他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然李某不同意再次鉴定,而是要求医院为其继续治疗或者赔偿其20万元,医院认为无治疗必要不同意为其继续治疗,赔偿可谈,但只同意出几千元。请问:现在我们该怎样做?
律师回复:你父亲李某要求医院赔偿必须是建立在医院在为你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基础上,现某医学会的事故鉴定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还可以向上一级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故你父亲李某应当申请再次鉴定,只有证明医院有过错你才能要医院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医院有过错,医院即使同意给你一定补偿,那也只是出于其自愿的救助行为,不可能按你父亲的要求来。
【法律知识链接】
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是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要求上一级(省级医学会重新鉴定的文书,可由患者一方提出,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格式可参照如下范文:
再次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再次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纠纷一案,经****市医学会于**年*月*日作出鉴定,结论为________,申请人认为该结论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实,程序上存在严重错误,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省医学会
申请人:
____年__月__日
附:证据材料一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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