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一、适用人群
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类人群:
一是工薪阶层,如单位的员工、有相应固定单位的人;
二是给一些单位做咨询或者设计上的服务要求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三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自己购买,为员工、雇工购买也是适用人群;
四是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业主;
五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为自己购买的。
二、商业保险抵扣额度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进行商业保险抵扣到底能省多少钱
举个例子:
李先生每月税前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3000元。政策出台前,李先生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3500)×20%-555=1145元。7月,李先生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并于当月将标有税优码的保单交给公司。该保险年缴费3600元,每月300元。
8月1日起,李先生可在税前增加扣除商业健康险2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3000-200-3500)20%-555=1105(元),较之前少缴40元,一年可少缴480元。
三、如何抵扣个税
“税优识别码”在扣除时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保险公司在销售这类产品时,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另外,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
商业保险抵扣个税,一方面可以为高收入人群减轻税赋,另一方面也给高收入人群购买保障性产品提供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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