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6月12日,重庆市卫计委公布的《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需要申请《再生育服务证,如果没有的话就不能进行生育。
需要注意的是:一孩,二孩是不需要申请的。夫妻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机构对登记对象进行现场登记、核实信息,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当场发放新版《生育服务证。
只有生育三孩才需要去申请《再生育服务证。不了解这两个证件的市民们需要将这两个证件区分开。
新版证件实施后,各地不得再发放旧版《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此前已经发放的,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持证人要求更换新证的,原发证单位可以为其换发新证。
重庆再生育服务证办理地点:
申请单位:夫妻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也可在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登记。
发放单位:审批单位
申请流程: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在户籍地的村(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一寸免冠近照等。
1.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
3.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4.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3年,如果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
全文7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