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仅限于以下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所以,被保险人有上面的情况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行使追偿权。
不过,在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进行追偿时只能按照当事人不需要承担的责任部分进行追偿。
一、超载驾驶的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公司代位赔偿规定有:
1.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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