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非法占有手段的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时间:2023-06-23 21:20:53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一、私人包工头欠条欠条

1、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收集相关具有劳动关系及所欠工资的证据。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都需要证据。2、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申请最好以书面申请为好),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欠薪单位限期整改并下达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最终还是不能收回工资就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符合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且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欠薪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支付工资和赔偿损失。

二、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履行方濒临破产,停产或半停产,遭受重大经营或财产损失,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早期债务,严重影响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可视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让财产,逃避资金,以逃避债务。财产转让是指隐匿自有财产或者免费、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3、失去商业信誉。如果一方主体失去商业信誉,交易对手自然会怀疑其履行能力。如果商场多次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商品质量差,多次不履行与他人的合同,不付款,可以认为失去了商业信誉;

4、其他情情形,可能丧失或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这是一个一般的条件,适用于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但立法时不能一一列举的情况,并留给法官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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