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再报销,最好咨询当地医院。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一、临时就医怎样报销医保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f、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医院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医院大病医保办理流程为: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注意是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査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依照相关规定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需另行报销;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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