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算意外伤害。工伤是指在生产劳动中负伤或者在工作中负伤,又叫“公伤”,是因为给单位或国家工作时造成的伤害,也属于意外受伤,但是本质上不是意外伤害。而意外伤害是指因为不可预知的意外,非人为性的导致身体的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间发生的、非受伤者本意、非疾病的事件总和。所以工伤和意外伤害是两码事。
一、工伤是如何及其认定界限
工伤又称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确定界限: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导致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的;
6、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活动,如抢救、救灾、救人等;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
8、因工作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或失踪,或因突发疾病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规定的通勤时间和必要路线上,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二、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腰间盘突出是不算工伤的,腰间盘突出是属于一种长期劳损引起的疾病,也就是由于长期异常受力引起的纤维环破裂造成的局部神经受压引起的一种疾病。而这种疾病通常也是不可逆的,不过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也可以造成腰间盘突出这种疾病。如果是因为外伤等因素所引起的腰间盘突出,那么这个时候腰间盘突出就是属于工伤,比如在工作导致腰间盘突出,这个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其实职业病也算是工伤,和工伤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断,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去当地的鉴定部门看一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认定工伤的情形,建议大家详细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至十六条规定。
三、怎样能享受工伤待遇
下列情形之一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和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从事有利于本单位的工作,或者进行救灾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5、在本单位从事某一专业工作,导致职业病达到残疾评定等级;
6、在通勤时间和必要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主要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因事故失踪;
8、驾驶员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
9、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时,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经市以上社会保险部门确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因工伤残或者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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