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差期间,如果员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这些情况应被视为工伤。工伤认定需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将承担相应的费用。
在出差期间,如果员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那么这些情况应当被视为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问题:出差在外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出差在外受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出差在外受伤的员工,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应视为工伤。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出差在外受伤的员工,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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