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湘西集体土地应当遵循哪些赔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二、土地征收遭遇农民反对怎么办
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