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情况下,投保方有多种法律手段可以采用,具体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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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协商解决是最为常见且直接高效的方式,投保方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赔偿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投保方可选择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能够有效保障投保方权益;
最后,若前两种途径皆未能解决问题,投保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