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股东解散公司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程序: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解散公司需要多少股权比例
解散公司需要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三、解散公司后如何处理债务
公司解散后债务流程:
1.公司解散时,清算公司资产并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的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5.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清偿债权人;
6.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7.清算组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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