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房产可以买卖,但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如果不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不同意,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
一、抵押房屋的要求
关于抵押房屋要求,会包括房龄、房屋性质、产权等:
1、房龄:一般来说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
2、性质: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屋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证和土地证。
3、产权: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二、登记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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