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可以自己去社保部门缴纳。
个人缴纳:(1).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一、被单位开除了社保怎么办
被单位开除了,拿社保手册去社保中心缴纳社保。
被单位开除本人的档案和社保手册都应该拿回,原单位应该给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在没找到合适的单位之前,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缴纳社保。
被单位开除,应拿回属于自己的经济补偿金。
办理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最长可以领取2年,虽然标准不高,但是对于失业的人来说,能有一份保障基本生活的钱是必须的,失业保险金是需要由公司在员工失业后的一个月内予以办理。
失业不代表就不再具备工作的条件,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由单位予以缴纳社保。
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国家强制的规定,对于失业后社保的接续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一家单位继续工作,由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每月能有固定的收入,同时也能继续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异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1、异地养老保险转出的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单位审核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2、异地养老保险转入的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开具《缴费凭证》;
(2)由开发区接收单位在社保网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依据对方社保提供的《缴费凭证》填写相关信息;
(3)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
(4)分中心依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通知相关人员。
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2、公共职介机构受理后,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手续;
3、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申请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携带代理机构出具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总的来说,各个银行对于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不同,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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