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受伤算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在校学生如果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则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约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法律保护在校生兼职吗
受劳动法保护,按照目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即从事兼职的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并不是全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必与其签订《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也不必为其购买社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从事兼职的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从事兼职的在校生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并不得有收取押金等违法行为。即除了用人单位可以不为从事兼职的在校生缴纳社会保险之外,用人单位和在校生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比如出现工伤事故,要比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劳动者要保守商业秘密等等。另外,在上岗前的培训期间应当发给工资或发给一定的生活费才是合理合法的。
二、实习生被公司辞退,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金吗
1、因为实习生还是在校生,并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法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故不能请求补偿。
2、如果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被辞退的话,是否有补偿,要看实习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明确赔偿的话,一般很难要求赔偿的。
三、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假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或者暑假勤工俭学,不算一般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校学生在从事暑假工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应当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双方之间一键产生了劳务用工关系。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务报酬,是很难追求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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