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鉴定后还可以调解吗
法医鉴定后还可以调解的,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进行调解都是可以的。调解的时间点有很多,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都是可以的,所以做完法医鉴定也是可以调节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司法鉴定的法医鉴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三、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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