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下列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务工的其他省市的户籍居民;
2、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二)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申请人必须具有常住户口登记;
2、申请人长期在省内跨县市区异地居住,在居住地已申报流动人口登记或已领取居住证;
3、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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