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房屋继承纠纷案要多长时间办完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从立案到结案正常六个月审结,从立案之日起一般七日向被告送到相关文书,并且一般程序的话被告有三十天的答辩期。所以最早也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开庭,因现在法院案件较多如一个月左右案件开庭时间已排满就要向后顺延,但最晚审限结束前到六个月内开。所以从立案起一个月后六个月前开庭都是正常的。
二、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
(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你认为有的证据你无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开庭时间到了,你应准时到庭,迟到会被法院认为你放弃审理,会作为撤诉来处理。到庭后,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开庭阶段: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
(5)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如果你不想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赔偿损失给你,那么你就要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执行了。
三、房屋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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