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责任怎样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因此适用民事诉讼时效,民事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的由什么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的,先由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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